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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级学生助学贷款回执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

144762020-06-23

关于2018级学生助学贷款回执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

各系:

为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办理回执工作顺利进行,保障贷款学生款项顺利到账,便于全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数据详细、准确。现将办理回执工作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系辅导员老师按照通知执行。

一、农村信用社回执办理:

电子回执(扫二维码)请持有农村信用社电子回执(二维码)的同学,于9月2日至9月10日内自行到学工部办理。

二、国家开发银行回执办理:

学生应在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》右上角注明学号,并延骑缝线撕开,将受理证明上半部分交给辅导员,下半部分自己保留。

各系辅导员将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收齐,以班级为单位2019910日前将学生回执单交至学校学工部(行政楼1106)阿的阿加老师处。


学生工作部(处)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9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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